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以 权利合者,权利 尽而交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 郑子内厉公,厉公终背而杀之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 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亦多故 矣!... 更多 >>